凌晨三点 关于兔子 脑力激荡
一切源于设计研究分析课程上面 阿锴讲的一个关于兔子的寓言。
为了记录下来所发生的一切不被可恶的课程维基百科删除,遂把文字转移到自己的地盘。
霖 说
那天在设计调研分析课(Design Research and Analysis)第一次听说设计领域的“兔子定理”(原定理是由汉字激光照排系统的创始人和技术负责人,人称“当代毕升”的王选院士提出的)。当时课上,大家对这个话题就很感兴趣,讨论了许久,这里,我就我自己的理解再谈谈自己的看法。
所谓设计界的兔子定理,是把产品当作兔子。有人负责“指兔子”,即指明产品设计方向;有人负责“打兔子”,即进行产品设计;有人负责“拣兔子”,即把产品在市场中进行再包装
对于指兔子的人,一般是公司具备战略设计眼光的高层,如苹果的Steve Jobs, 他们拥有常人不能企及的眼光和大脑,除此之外更主要是手握公司的领导权;或是大公司的用户体验部或市场部的调研团队,这些调研团队通过对用户和市场等的调 研分析,找出机会缺口或设计盲区(这种方式相对比较稳定,不会出现大的错误,当然成本也很高,一般的公司是无力支持高质量的调研团队的) ,当然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去上调研分析课程并试着去指兔子,因为我们也许并不是设计天才;或是设计资讯公司,如美国的IDEO和亚洲的PEGA;再或者那些具有超前眼光的明星设计师(如工业设计界的Philippe Starck和时装设计界的Giorgio Armani)。这些人有一个共性,就是他们一定会在不同的设计领域,提出思想超前或是行业领先的设计方向,而或许他们不会更深入地去执行设计。
而打兔子,就是那些负责真实设计项目,手把手执行的个人或团队。当然,个人认为打兔子的人可以分为四种。
第一种人,是能一枪击中兔子或是能把兔子打得飞起转着华丽的空翻的天才猎人(可能这么说有点残忍,但只是比喻),即那些能把设计思想执行得很好,或者锦上添花的设计师或团队。比如韩国的三星设计团队就是一个专业沉稳的巨大的设计机器,他们的设计很少犯错误,他们总是在做Evolutionary Design(进阶性设计),当然日本的索尼公司的设计团队也是这样。总归大多情况下,他们的产品设计都很漂亮,都会有不错的反馈,但是他们很难做出iPhone或iPod那样令人疯狂痴迷的Revolutionary Design(革命性设计)。
第二种人,就是能保证完成打兔子人物的猎人,即那些具有专业经验的设计师或团队,比如百度的用户体验设计师,他们可以尽量做到让产品易用好用,并由此得到用户的肯定,当然,核心价值是公司的搜索技术。
第三种人,是需要废很大力气却未必能打中兔子的人,也许是一般设计师或者是那些自居为设计师的美术爱好者或是其他人。他们的“枪法”并不准,就好比他们不能一下子抓住产品的核心内容或者用户者的心理。
最后一种人,就是自己没打到兔子,却宣称自己打到了兔子的人,比如那些抄袭者。你知道iPhone或是Nike鞋在中国有多少个版本么?答案是数不清。这种人被大家鄙视,但是也有他们存在的价值。因为抄袭也是学习,能够缩小差距,但是那些大师们最先进的理念是永远摸不到了。
对这些人进行一个总结,就是他们得到了上级的设计方向或者设计目标,并且运用自己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技术完成设计产品,他们可以称作设计师。
最后是拣兔子的人,说白了就是公关行业、广告宣传或市场包装,当然Ogilvy(奥 美)是这类人中的佼佼者。当然有些人也许认为拣兔子最轻松,其实兔子也不是那么好拣的,不仅要找到正确的地方还有采取非常的手段。比如,如果兔子死在一片 麦芒中,你怎么找到它?或是死在狮子嘴边,你怎么拣?(广告公关业我很感兴趣,回头再想想宣传方法的问题)当然,这类人肯定是一个好的产品所需要的。兔子 拣得好,能让产品升值,销售量大增,甚至获得更多意外的收获。但是终归这只兔子还是猎人打的那只,或者再往前追溯,兔子是肥是瘦还是指兔子那人说了算。
于是乎,这三种人所贡献的不同价值一下就看出来了。
回到课上大家讨论的问题,导师PETER一直鼓励我们做指兔子的人,或者说要有指兔子的思想;而另一些同学(不点名,其实就是一个带黑框眼镜的胖子)认为也许就喜欢从事打兔子的工作;也有人想偷懒直接去拣兔子。
那么,就好比NICK所说,不管我们要做哪类人,还是尽量要有指兔子的思想和眼光。即使我们现在没有,或者没有意识有,也应该试着去学习:)
(图片摘自美国艺术家Kelly Vivanco的插画)
我 说
作为这个不被点名带着黑框眼镜的胖子,我有义务在凌晨2点16分坐下沙发,慢慢和小霖同学探讨。
首先 小霖同学的很多观点我还是赞同的,我并不质疑在master的这样一个阶段我们应该学习如何指兔子这样一种最能创造价值的工作。也就是说我也认同指兔子的 人的存在价值。他们是真正的设计师,能够推动产业向前发展。但是我要质疑的,是究竟有多少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带领一个产业,带领一个行业,走进蓝海,变成 价值规则的制定者,掌握产品市场的话语权。世界上只有一个苹果,但不幸的是它在制定游戏规则的时候败给了IBM,个人认为这就是设计要向市场低头的最好的 证明。
很高兴你把捡兔子这个差事划分给设计领域中的广告行业,我在和Peter说就是想捡兔子的时候想的就是之前的工作,广告,这是一个直接面对市场的行业,一 轮广告投放,市场铺货,二轮广告投放,刺激销量,我们最后拿业绩和甲方说话。所以说我认同指兔子者的价值,但觉得所有人在这场游戏中的贡献都是一样的,地 球没谁都能转,少了指兔子的人我们还能就不吃兔子肉了?少了这种指兔子的革新,市场运行的轨迹更能够被机会主义的企业家(我所希望成为得)所掌握。
广告行业里我最喜欢的人是叶茂中,他用狼一样眼光,兽一样的创意挺起了很多不那么知名 第2 3 4类设计师设计的产品。所以我并不急于也并不渴望成为那个指兔子的人。因为那并不容易,记得你和我说的话吧
-别拿自己当回事
市场肯定你 你就是那个有指兔子的高手,市场不给你机会,你我还是CSB。。
所以安安心心的做好第二类设计师吧,我们可以想,但不要奢求做那个指兔子的人。
我更看重的 是执行,
马云说:“一流的创意,三流的执行。三流的创意,一流的执行。我选后者”
我也一样。市场对于革新的反应并不能被很好的掌控,但是企业当中的执行力是可以被注入的,我更看重的 是流程, 是机制,还记得张以纬加盟百度的目的吧。他把自己的首要任务描述为“立宪”:“不去指导任何细节,而是找到一个组织结构,树立一个培养人才的机制。”
我之所以还在学习设计是 认为没有夕阳的行业 只有夕阳的技术,所以我决不认为指兔子可以给我带来我要的自我满足。我要从事的是这个行业,但不是革新这个行业,打好 拣好 吃好,分享兔子肉是我的目的,我更关注于兔子本身
也就是 利益
扯得远了, 没有任何攻击他人的意思,只是凌晨三点的自我娱乐。
To be continued。。






